各系室:
按学校要求,学院将进行202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项目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工作。
一、验收范围
执行期满的2018、2019年立项项目以及之前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。
二、进度安排
1.4月26日前,项目负责人提交所有纸质及电子版材料。
2.4月27日前,学院对验收报告进行初审。
3.4月28日前,学院组织教授委员会或专家组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,参照《基本科研业务费验收专家评价表》(附件3)对项目进行评价,形成验收结论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评定结果分为四个等级,即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及不合格。本次结题评定结果作为下次申请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,请各项目负责人予以高度重视。
2.提交材料: 附件1.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报告(纸质版5份),同时提交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。
3.验收采用现场汇报形式,负责人汇报5分钟,专家质询5分钟。各项目负责人于汇报当日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拷贝PPT,并按照汇报顺序逐个汇报。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。
4.不能按期参加验收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报告,由主管院长签字后,报送科研院。
联系人:毛希梅
联系电话:87092208
附件:
1.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报告
2.基本科研业务费验收专家评价表
3.新成果及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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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4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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